一、学校全称 | 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 | 学校性质 | 公办 | |
二、自主招生录取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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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
学校主页: https://hzfz.chneic. sh.cn/ | |||
学校校址: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70号 | ||||
招生联系人:占老师 咨询电话:021-62832669 021-62811416-8302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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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住宿情况:无 | ||||
四、领导机构 |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傅松 副组长:陈依群 组员:龚海幸 郭晓汀 占秀珍 周华钧 丁爽 陈陆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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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对象 |
【市特色普通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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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要求 |
1.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 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乐 观开朗;综合素质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2.学习成绩:初中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 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成绩优秀(无需提供各类竞赛获奖证书)。 3.个性特长:学有余力 ,学有所长,在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 |||
七、招生计划 |
市特色普通高中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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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志愿填报 |
1. 7月2日10:00-7月3日15:00,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 shmeea. edu. cn)填 报志愿。 2. 7月4日10:00-16:00,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 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 |
八、志愿填报 |
3. 校园开放日活动报名: 学生请务必在6月20日8:00-21日16:00之间登录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 学校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进行华政附中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报名,按要求填报 信息。 | |
九、材料报送要求 |
1. 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学生请务必于6月21日16:00前登录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 “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 2. 需要提供的材料:学生须于6月25日 16:00前将本人的材料(纸质)投递到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所投递材料不再退还;报送材 料的时间以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番禺路270号教导处占老师收 电话:021-62811416(标注:高中自主招生)。 需要提供的材料(纸质): ①经初中学校审核确认的《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学校盖 章的复印件同样有效); ②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③学生所在学校盖章的《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高中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从学校 网站https://hzfz.chneic. sh.cn/ “校园公告”专栏内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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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人选 |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时间 |
07月07日 上午:08:00 - 12:00; 07月08日 上午:08:00 - 12:00; 测试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70号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 届时请关注: https://hzfz.chneic. sh.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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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携带的 材料 | 1. 电子学生证等证件; 2.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 | |
通知方式 |
综合测试学生的名单在7月7日前公布于我校校园网https://hzfz. chneic. sh. cn/ “校园 公告”栏目中,请学生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 | |
选拔方法 |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试,根据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测试成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 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
十一、预录取 |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7月10日9:00—16:00到高中学校,登录上 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
十二、录取 |
【市特色普通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
十三、收费标准 | 900元/学期 |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3 |
十五、其他告知事项 |
1.参加校园开放日活动或综合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电子学生证、必要的学习用品及水杯。 2. 被确定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 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3. 以上时间安排如需调整,会尽快通过校园网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校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