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 学校性质 | 公办 | |
二、自主招生录取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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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
学校主页: http://www.hsefz. 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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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晨晖路555号 | ||||
招生联系人:任老师、沈老师、王老师 | ||||
咨询电话:50805224 50804228 | ||||
联系时间:除公休日外, 8:00-16:30 | ||||
学校住宿情况: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可申请走读 | ||||
学校校址(国际课程班):上海市浦东新区晨晖路555号 | ||||
招生联系人(国际课程班):任老师、沈老师、王老师 | ||||
咨询电话(国际课程班):50805224 50804228 | ||||
联系时间(国际课程班):除公休日外, 8:00-16:30 | ||||
学校住宿情况(国际课程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可申请走读 | ||||
四、领导机构 |
学校成立华东师大二附中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担任组长,组员包括所有校级党 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校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相关同志 | |||
五、招生对象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
五、招生对象 |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艺术骨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
六、招生要求 |
1.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 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乐 观开朗;综合素质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2.学习成绩:初中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成绩优秀。(无需提 供各类竞赛获奖证书。) 3.个性特长:学有余力,学有所长,在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
七、招生计划 |
1.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140 人 2.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3人 (其中 游泳 项 3人 男子:400米混合泳(0-1名)、100米自由泳(0-1名);女子 :400米自 由泳(0-1名)) 3.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2人 (其中 美术(绘画) 项 2 人) 4. 国际课程班/中外合作办学高中: 40人 |
八、志愿填报 |
1. 7月2日10:00-7月3日15:00,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 shmeea. edu. cn)填 报志愿。 2. 7月4日10:00-16:00,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 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 3.报考自主招生(含国际课程班)的学生,请于6月20日-21日登录华东师大二附中校园网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校园开放日活动。 |
九、材料报送要求 |
1.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学生请务必于6月20日-21日登录华东师大二附中校园网 “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按要 求填报信息。 |
九、材料报送要求 |
2. 需要提供的材料:( 由学校自行规定) ①经初中学校审核确认的《2023 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学校盖 章的复印件同样有效); ②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 带原件交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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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人选 |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时间 |
07月07日 上午:08:30 - 11:30; 测试地址: 晨晖路555号; 届时请关注: http://www.hsefz. 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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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携带的 材料 | 1. 电子学生证等证件; 2.准考证(自主招生活动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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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方式 |
凡通过审核能参加综合测试学生将在7月6日收到短信通知并请及时下载准考证 (自主招生活动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 | |
选拔方法 |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试,根据学生 “综 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测试成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预 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 |
十一、预录取 |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7月10日9:00—16:00到高中学校,登录上 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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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
十二、录取 |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上80分后方予以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 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或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 1.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签约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 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
十三、收费标准 |
按照市实验性示范性普通高中(寄宿制高中)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期2000元,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560元 |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21-23116647 |
十五、其他告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