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市华东模范中学 | 学校性质 | 公办 | |
二、自主招生录取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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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
学校主页:http://www. huamo. edu. sh. 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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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址:富民路43号 | ||||
招生联系人:乐老师,陆老师 咨询电话:62476311,62476302 联系时间:除公休日外,上午8:00至下午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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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住宿情况:无住宿 | ||||
四、领导机构 |
(1)2023年华东模范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怡敏 副组长:刘文伟 成员:陈斌、陆文璐、沈严惠、山峰、陈微、陈妍、钟稳祥。 (2)2023年华东模范中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张益 副组长:王春 成员:吴景惠、王洁、徐志勇、李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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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对象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优先录取初中阶段获得过“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或 “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的学生;或有写作、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的学生。 3.学业成绩优良,认同我校办学理念的初中毕业生。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
六、招生要求 |
1.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 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乐 观开朗;综合素质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2.学习成绩:初中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成绩优秀。(无需提 供各类竞赛获奖证书。) 3.个性特长:学有余力,学有所长,在人文素养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具有进取和质疑精神、 超常的领悟性和思考力、主动学习与探究的品质。 (以上各项均含优秀体育学生) |
七、招生计划 |
1.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19人 2.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篮球(男),5人( 中锋:1-2人;前锋:1-2人;后卫:1-2人) |
八、志愿填报 |
1. 7月2日10:00-7月3日15:00,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 shmeea. edu. cn)填 报志愿。 2. 7月4日10:00-16:00,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 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 |
九、材料报送要求 |
1. 电子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学生请务必于7月3日15:00前登录华东模范中学校园网(http://www. huamo. edu. sh. cn/)“招生 毕业”或“通知公告”栏目或者学校公众号,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该填报不是报名依 据,只有完成“上海招考热线”填报我校志愿的学生填写信息才有效。 2.纸质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1)材料投递时间:7月5日12:00前(以邮戳为准)。 (2)材料内容:①经初中学校审核确认的《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 确认表》(学校盖章的复印件同样有效);②本人手写的《自我推荐信》(含签名和单独完 成承诺);③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3)学校地址:富民路43号 邮编:200040 收件人:华东模范中学教导处乐老师 (以上各项均含优秀体育学生) |
十、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人选 |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含优秀体育学生) |
综合测试 时间 |
07月08日 上午:08:00- 12:00; 下午:13:00- 17:30; 测试地址: 富民路43号; 届时请关注: 校园网 http://www. huamo. edu. sh. cn/和学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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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携带的 材料 |
1. 电子学生证等证件; 2.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3. 必要的文具(2B铅笔和钢笔等)。 (以上各项均含优秀体育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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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方式 |
综合测试学生的名单在7月7日前公布于我校校园网 http://www. huamo. edu. sh. cn/“招生毕业”或“通知公告”栏目或者学校公众号 ,请 学生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含优秀体育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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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方法 |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试,根据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测试成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 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2.测试主要为综合素质评定,包括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阅读与表达能力、 考生的科学思维能力、考生对传统文化与社会热点问题的认知评价能力等。 (以上各项均含优秀体育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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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预录取 |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7月10日9:00—16:00到高中学校,登录上 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以上各项均含优秀体育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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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3.被正式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安排导师。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
十二、录取 |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3.被正式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参照学校运动队管理要求。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900元/学期 |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 静安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56630990-1005 |
十五、其他告知事项 |
1.请考生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若出现特殊情况现场综合测试组织方式需调整的,将另 行通知。 2.未尽事宜通过校园网“招生毕业”或“通知公告”栏目或者学校公众号公示,请 考生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