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滩高级中学 | 学校性质 | 公办 | |
二、自主招生录取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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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
学校主页: http://www. ses. sh. edu. 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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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雪雁路800号 | ||||
招生联系人:袁万萍 咨询电话:021-33803631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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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住宿情况:寄宿制 | ||||
四、领导机构 |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袁万萍、陈瑜斌、蔡俭、姜帅 | |||
五、招生对象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学校秉承“让每个学生获得完整的成长”的办学理念,坚持“充分发掘学生智慧潜能,充 分尊重学生个性特长”的办学追求,培养具有“攀登精神、合作意识、创新能力、生态素养 ”的时代新人。基于此,有意向报考的学生应思想品德优良,个性特长鲜明,各科均衡发展 ,学业基础扎实,创新素养突出,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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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要求 |
1.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 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乐 观开朗;综合素质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2.学习成绩:初中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成绩优秀。(无需提 供各类竞赛获奖证书。) 3.个性特长:学有余力,学有所长,在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4.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录取:初中阶段获市、区(县)级“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 |
七、招生计划 |
1.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13人 |
八、志愿填报 |
1. 7月2日10:00-7月3日15:00,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 shmeea. edu. cn)填 报志愿。 2. 7月4日10:00-16:00,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 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 |
九、材料报送要求 |
1.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学生请务必于7月1日16:00前登录上海市实验学校官网,进入招生入口,点击“我要报名 ”,按要求填报信息,完成线上报名。 2. 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经初中学校审核确认的《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学校盖 章的复印件同样有效); ②《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复印件); ③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3. 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雪雁路800号(邮编:202150) 收件人: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滩高级中学课程管理处 蔡老师 |
十、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人选 |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并提前通过学 校官网、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 未在学校综合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时间 |
07月07日 上午:08:00- 11:00; 下午:13:00- 15:00; 测试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300号; 届时请关注: http://www. ses. sh. edu. 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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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携带的 材料 |
1. 电子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 2.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原件); 3.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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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方式 |
综合测试学生的名单在7月7日前公布于我校校园网招生平台,并以短信进行通知 ,请学生关注。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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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方法 |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试,根据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测试成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 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2.被学校预录取后,学校将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校,由考生本人凭报名号 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进行签约。 3.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上海市初中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 目有效成绩,录取总分需达到市统一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方予 以正式录取。 4.考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放弃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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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预录取 |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7月10日9:00—16:00到高中学校,登录上 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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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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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2000元/学期;住宿费:600元/学期。 |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 崇明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59614249 |
十五、其他告知事项 |